为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项目履约信息公开力度,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市公管局采取多举措强化履约信息公开。
一是建立临期台账。对于已经签订合同的工程建设类交易项目,建立履约信息待公开台账,根据各招标单位合同公开时录入的“合同完成时间”和“合同期限”,排列出履约信息待公开时间表,并设置“时间红线”,每周一梳理,确保履约信息及时公开。
二是畅通反馈渠道。设置专人负责履约信息公开事项,做到“临期提醒、到期催办”,主动与项目建设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沟通对接,对临期项目及时提醒公开履约信息事项,并定期通报履约信息公开情况,坚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招标单位负责制,要求按照标准,实事求是,完整展示项目履约成果,对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作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发布合同工期变更信息,提高履约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
四是强化考评机制。将合同及履约信息公开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合同及履约信息公开的给予扣分处理,增强项目单位公开履约信息的主动性,确保交易项目各项信息对外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
通过全市共同努力,2023年我市应当发布工程建设项目履约信息669个,实际发布669个,发布率100%,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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