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
第六章 图 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 ,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2.2 建设规模:
2.3 计划工期:
2.4 招标范围:
2.5 标段划分:
2.6 合同估算价: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具备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交安B证¨水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1¨具备 (注:按照相关规定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的,招标人按照此条款对项目负责人提出要求)
3.3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3.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3.3.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3.3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3.4本次招标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4.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4.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4.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4.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4.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家。
3.5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7其他: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优质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是。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否。开标地点: ,(地址 )。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发布。
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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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款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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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列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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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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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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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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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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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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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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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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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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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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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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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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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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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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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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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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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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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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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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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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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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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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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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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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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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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信誉要求:满足投标人须知1.4.3条款内容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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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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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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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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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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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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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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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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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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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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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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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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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2.潜在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
特别提示: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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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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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澄清、修改及对招标文件的异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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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及对招标文件的异议答复,所涉及的澄清、修改、异议答复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网站发布。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潜在投标人应在线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要求或在线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问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交易平台自行查询,澄清、修改及答疑回复视为全部知晓,无需回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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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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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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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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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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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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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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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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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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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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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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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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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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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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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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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本项目支持投标企业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担保、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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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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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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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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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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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或盖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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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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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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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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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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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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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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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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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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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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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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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密时间:____分钟(以电子交易平台发出的解密开始时间至倒计时结束止);
(2)电子交易平台自行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
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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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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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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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构成: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专家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由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或评标组织负责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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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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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的入围投标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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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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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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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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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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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支持中标企业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担保、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供履约担保。
如使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担保,必须是见索即付保函
。履约保函格式按各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履约担保的金额(按各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中标合同金额的 %
履约担保退还方式:(必填项) 填写退还时间等内容并明确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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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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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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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议事定标法
□直接票决定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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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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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数量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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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异议或投诉等因素导致中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不再补充新的中标候选人,处理方式为:
□继续定标
□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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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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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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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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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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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人、中标人任何费用
□ 本项目的下列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1、 招标代理服务费: 元(大写: 元整)
2、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 元 (大写: 元整)。
注:
1.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当填写支付费用的具体金额(不得约定费率、计算公式和计算标准等),否则,中标人有权拒绝支付。约定由中标人支付的费用,同一个项目只能收取一次,中标人变动的,由新的中标人支付,已收取的费用应退还原中标人。
2.如无相关支付费用,本栏目相关内容填写0或用“/”标注。
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不加修改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并综合考虑到报价让利中。
4、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办理前,由其单位账户转至项目交易地交易中心设立的中介服务费(代收代管)专户,并备注“××××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或“××××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合同公示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提交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相关费用转至中介服务机构账户。
交易中心设立的中介服务费(代收代管)专户信息:
£市交易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
账户名称: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服务费资金专户
账户账号:15912311450019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阜阳分行
£市交易中心(界首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
账户名称: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账号: 2080901021000040993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阜阳界首支行
£市交易中心(太和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
账户名称: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账号:20000445475810300000042
开户银行:安徽太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市交易中心(临泉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
账户名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账号:20010278839066600000026
开户银行:安徽临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市交易中心(阜南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
账户名称: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户账号: 20000451027566600028429
开户银行:阜南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市交易中心(颍上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
账户名称: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账号:20010285334066600000013
开户银行:颍上农村商业银行管鲍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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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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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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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其中:暂估价 元、暂列金额 元。
此项暂估价或暂列金额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项目由该项目招标人或该项目招标人与总包人共同招标。其招标文件经该项目招标人盖章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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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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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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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具体要求:
见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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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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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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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同招标公告公示媒介
公示期限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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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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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示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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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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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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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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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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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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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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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纳入
□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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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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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款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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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水利水电和农田建设项目可在此项规定)
以下条款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固定总价合同
投标人投标时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人不再对清单进行分项报价。通过投标报价浮动率 =【投标报价-( 暂估价、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暂估价、暂列金额)】*100%(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计算出固定总价。
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的确认: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作为本次投标报价的基础依据,投标人应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根据施工图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组价进行核算并提出异议,分项工程量误差在正负3%之内的不予调整。若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的工程量计算书,以便招标人及时核对,并以招标人重新确定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报价依据,开标后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组价一律不予调整(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工程联系单等除外)。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在设计图中如无图示或未表达明确的,且各投标单位没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结算时不得调整造价,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后期结算过程中利用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分项组价作为结算依据。为规范工程结算管理, 发布招标文件时, 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单项工程组价汇总表、单位工程组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一同发布,以利于后期作为结算的依据。
□固定单价合同
投标人投标时采用总价报价方式,投标人不再对清单进行分项报价。通过投标报价浮动率 =【投标报价-( 暂估价、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暂估价、暂列金额)】*100%(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计算出固定单价。
最高投标限价组价的确认: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作为本次投标报价的基础依据,投标人应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根据施工图对招标人提供的最高投标限价组价进行核算并提出异议。若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的计算依据,以利招标人及时核对,开标后 最高投标限价组价一律不予调整。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在设计图中如无图示或未表达明确的,且各投标单位没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结算时不得调整造价,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后期结算过程中利用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分项组价作为结算依据。为规范工程结算管理, 发布招标文件时, 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单项工程组价汇总表、单位工程组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一同发布,以利于后期作为结算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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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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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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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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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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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义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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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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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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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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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及定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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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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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优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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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17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建市〔2021〕23号)精神,鼓励建设方对承建获得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奖的建筑业企业,给予适当奖励。调整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增列优质优价费计入工程造价。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施工合同中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约定,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分别按照不低于1.5%、1.0%和0.8%的标准计取优质优价费用,用于工程创优。本项目:
□不要求创建优质工程
□要求创建优质工程
(1)优质优价费用:
□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项(即 ),给予 奖励;
□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项(即 ),给予 奖励;
□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即 ),给予 奖励;
(2)招标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创建优质工程各方主体的责任、费用来源、执行标准、计算方式、支付时间节点等内容。
(3)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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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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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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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22〕54号)和《阜阳市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办法》(阜人社秘〔2021〕180号)要求,在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承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载明担保额度、提供期限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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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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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含装配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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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参照《阜阳市绿色建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1)》(阜政办〔2019〕6号)和《阜阳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试行)》(阜政办〔2022〕1号)要求,在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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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一、注册登记
(一)本项目只接受与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用户投标,注册用户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尚未成为注册用户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二)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数字证书颁发机构办理。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数字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投标人如有疑问,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通知答疑”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三、制作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
¨“阜阳市电子招投标制作工具”“阜阳市网上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企业投标文件制作操作使用手册”,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 400-998-0000。
¨优质采投标工具客户端,下载地址:ttp://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
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
(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注册用户之前自己录入的资料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
四、提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
五、投标
(一)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标书工具软件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上传。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递交。
(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三)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
(一)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经上传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二)开标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投标截止时间前传输递交的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解密全部完成后,应当现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公开的内容(包括没有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三)开标后,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20号令)有关规定,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含停电、网络故障等非交易平台原因)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不影响继续开标。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因非自身原因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应及时联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说明情况;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有投标人未解密投标文件的,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报备,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确认后继续开标或延长30分钟解密时间,经延长解密时间后部分投标文件仍未解密的,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确认后继续进行开标,并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异常情况书面报告项目属地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联系电话:0558-2390000。
(四)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2、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评标
(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标活动,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三)投标人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否则影响评标,责任自负。
(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
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
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的;
(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局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投标活动不暂停、不终止。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2)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因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如有限制期限的,公示期同限制期;无限制期限的,公示期视为一年内);
(13)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4)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5)经‘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网站的查询结果不在本招标文件的约定范围。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无论投标人是否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 赔的要求。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 规定:
(1)分包内容要求: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中载明;
(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 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的相关要求。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 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偏离
1.12.1 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 差。
1.12.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 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2.3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或未被否决投标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规定 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投标文件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1.12.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 1.12.3 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 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 1.12.3 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及定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异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投标报价
(6)项目管理机构;
(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函的格式进行报价,并填写投标报价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招标人负责办理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了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1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进行提供。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中涉及到单位名称、投标人、项目经理、编制人等应填写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不得填写见商务标、技术标或第几页等形式。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及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
(2)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非加密投标文件及工程保函原件的密封情况(如有);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4)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或招标人成功导入现场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
(5)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6)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异议与答复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含电子)评标报告、技术咨询建议书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7.4.1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7.4.2招标人定标前应按照投标人须知1.4.3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如中标候选人存在不能成为中标人情形的,招标人应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7.4.3 定标方法
7.4.3.1集体议事定标法:定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明确本人拟推荐的中标人,由定标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中标人。
7.4.3.2直接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确定中标人。得票数相同且影响中标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相同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再次票决或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7.4.4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主任主持,按程序进行。
7.4.5因异议或投诉等因素导致中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不再补充新的中标候选人,是否继续定标或重新招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6定标要素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的综合实力、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历史变更、技术方案、质量安全、企业信誉、价格因素、项目投入使用后的维护和服务、考察或函询等情况,以及需要考量的其他要素。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中标结果公示标准文本无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示中标结果。
7.7履约保证金
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投诉的解决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交易系统在线对异议进行答复。招标人不受理投标人逾期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答复或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投标人可在异议答复期满后,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诉书及授权委托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与该单位数字证书(CA 锁)内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文件法人签字一致(系同一人所签)。如监管机构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不是同一人所签或对签字有疑议时,投诉人应在被告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让其法定代表人到双方协商确认并经监管部门同意的地点进行字迹辨认和鉴定,否则视为投诉人弄虚作假,监管部门和招标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书应按照《阜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书范本》格式进行投诉。
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诉讼,均由项目交易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对该项目的投诉:投标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投诉或书面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本项目书面受理投诉的单位是 ,地址 (接收投诉的具体地址),咨询电话
当事人对行政监督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行政监督部门逾期未做处理的,可以依法向项目所在地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及定标
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文件的条款
1、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要求条件的。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串通投标行为是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或同一中介机构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8)投标人投标MAC地址一致;
(9)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
(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存在帮助其他投标人中标或参与围标、串标的,投标人不能合理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3、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注:如果以此条为由应当否决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在准备否决前应先报该项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核实,必要时由招标人报监管部门进行论证后再做决定。)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联合体投标人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联合体协议书未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等。
7、联合体各方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8、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所列情形的。
9、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0、改变投标人诚信承诺书内容约定的。
11、本项目评标办法约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
除以上情形和“评标办法”约定的否决投标情形外,不得否决投标。否决投标的情形,要在评标报告如实记载,未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
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否决全部投标的,在否决投标前应告知该项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否决投标的理由并写入评标报告。
一、评标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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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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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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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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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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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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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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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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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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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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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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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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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资格(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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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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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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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相当于企业基本账户许可证的基本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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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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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缴纳采用金融机构保函缴纳方式的,开具金融机构保函所支付的保费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费支付凭证,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境内投标人以银行转账、现金、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支付凭证,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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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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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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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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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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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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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投标函”签字或盖章要求,内容清晰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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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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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小于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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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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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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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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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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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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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递交函》或《投诉授权委托书》的内容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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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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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审表
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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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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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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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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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不低于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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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评标基准值C(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R方法一、£方法二)
方法一:
(1)有效投标人数在5家及以下的,由低到高第£1、□2名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值C;
(2)有效投标人数大于5家不足10家的,确定评标基准值C:C=入围投标报价平均值×(1-D%)。D值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D值抽取范围(至少五个数字)为£0.5、□1、£1.5、□2、£2.5、□3、£3.5、□4、£4.5、□5、£5.5、□6、£6.5、□7、£7.5、□8、£8.5、□9、£9.5、□10;
(3)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10家且不足30家的,采用两次平均确定评标基准值。其计算方法为:全部入围投标报价进行第一次算术平均,第一次平均值以下的投标报价进行第二次算术平均,第二次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C;
(4)有效投标人数大于等于30家,按报价由低到高去掉N个报价,其余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值C。N=有效投标人家数*F%。F值为□10、£11、□12、£13、□14、£15。N取整数,小数点部分四舍五入。如去掉的投标报价中有相同的,视为一个报价。
方法二:
(由招标人自行制定基准值计算方法)
二、投标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用于采用异常低价评审的项目:投标报价得分=60-(|评标基准值C-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C)* 分
£用于不采用异常低价评审的项目: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值C/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60分评标基准值以下的投标报价得分为0分
|
注:本综合评审表采用定量评审,是评标委员会推荐入围投标人的依据,由招标人结合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设置,具体评审因素包括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历史变更、技术方案、质量安全、企业信誉、价格因素等情况,以及需要考量的其他要素。
重点评审表
注:本重点评审表采用定性评审,是评标委员会从入围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候选人的依据,但应凸显与综合评审表评审因素的差异性,具体评审因素包括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历史变更、技术方案、质量安全、企业信誉、价格因素等情况,以及需要考量的其他要素。
1.评标程序
评标准备→评审投标文件→综合评审→推荐入围投标人→重点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1.1.评标准备
(1)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的目标、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2)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3)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1.2. 评审投标文件
1.2.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否决投标文件的条款和“评标办法前附表”标准评审投标文件,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否决投标的情形,要在评标报告如实记载,未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1.2.2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1.3.综合评审
1.3.1推荐入围投标人
本次评标采用定量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综合评审表”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1规定的数量推荐入围投标人,入围投标人排名不分先后,综合评审得分仅作为本环节是否推荐的依据,书写顺序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产生。
1.3.2是否设置异常低价
¨否
¨是
如该项目入围投标人投标报价为低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按照相关规定填写),评标委员会应对其提供的异常低价证明材料的合理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应否决其投标。(异常低价计算基数为包含暂估价、暂列金额等不可竞争费的招标控制价,计算方式为:最高投标限价(含暂估价、暂列金额额等不可竞争费)*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以下情形不得作为异常低价投标说明的依据:1.机械、材料自有或闲置;2.自有弃土场土源或与临近项目签订的土方倒运协议;3.人员闲置;4.亏本让利;5.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6.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7.类似项目业绩;8.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得作为降低投标报价依据的情形。
评标委员会要对通过异常低价评审的入围投标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被否决后,推荐的入围投标人不足 前款规定数量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其他有效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分析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不得弃权)。
1.4 .重点评审
1.4.1重点评审采用定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重点评审表”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价,并依据最终的评价意见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推荐不排名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顺序及评标报告的书写顺序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产生。
1.4.2中标候选人确定后,评标委员会应撰写技术咨询建议书,并在评标室密封,封口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现场交由参加评标的招标人代表保存。定标会议上,招标人代表在项目监督小组的监督下拆封技术咨询建议书,作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重要依据,技术咨询建议书应当重点从中标候选人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分析。
2.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技术咨询建议书。
二、定标
1.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的定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要素优先顺序(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选择定标要素并标明优先顺序,定标要素要凸显与评标因素的差异性):
......
备注:定标要素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的综合实力、价格因素、项目投入使用后的维护和服务、施工经验、考察或函询等情况,以及需要考量的其他要素。
3.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公路工程(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编制)
注: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招标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提出如下要求:
一、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有以下三种方式:
(1)金融机构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二、本项目拟分包单位为: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中小企业)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内容占比为 %,其中 (小微企业)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内容占比为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如采用分包意向协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时填写,否则无需填写。)
三、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是否要求承包人获得优质工程奖:
¨是,承包人应获得 ,具体要求 ;
¨否。
四、关于绿色建筑(含装配式建筑)的约定。
按照《阜阳市绿色建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1)》(阜政办〔2019〕6号)和《阜阳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试行)》(阜政办〔2022〕1号)要求,本项目是否执采用绿色建筑(含装配式建筑):
¨是,具体要求 ;
¨否。
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或金融机构保函, 。
¨ 水利水电工程(按照《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电子招标投标,2020 年版)编制)
注: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招标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提出如下要求:
一、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有以下三种方式:
(1)金融机构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二、本项目拟分包单位为: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中小企业)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内容占比为 %,其中 (小微企业)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内容占比为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如采用分包意向协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时填写,否则无需填写。)
三、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是否要求承包人获得优质工程奖:
¨是,承包人应获得 ,具体要求 ;
¨否。
四、关于绿色建筑(含装配式建筑)的约定。
按照《阜阳市绿色建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1)》(阜政办〔2019〕6号)和《阜阳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试行)》(阜政办〔2022〕1号)要求,本项目是否执采用绿色建筑(含装配式建筑):
¨是,具体要求 ;
¨否。
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或金融机构保函, 。
¨ 农田建设工程
注: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招标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提出如下要求:
一、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有以下三种方式:
(1)金融机构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二、本项目拟分包单位为: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中小企业)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内容占比为 %,其中 (小微企业)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内容占比为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如采用分包意向协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时填写,否则无需填写。)
三、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是否要求承包人获得优质工程奖:
¨是,承包人应获得 ,具体要求 ;
¨否。
四、关于绿色建筑(含装配式建筑)的约定。
按照《阜阳市绿色建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1)》(阜政办〔2019〕6号)和《阜阳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试行)》(阜政办〔2022〕1号)要求,本项目是否执采用绿色建筑(含装配式建筑):
¨是,具体要求 ;
¨否。
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或金融机构保函, 。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编制)
注: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招标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提出如下要求:
一、3.1 (10)(a)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方式: 现金或金融机构保函, 。
二、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由于设计变更、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按实际调整。设计变更、签证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按以下规则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变更、签证程序执行阜阳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
a. 最高投标限价中已列项目,按最高投标限价中的综合单价*报价浮动率 。
b.如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工程量清单描述不清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项目及数量有差异的项目,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费用,视为投标人已列入投标总价中。
c.工程变更中的报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中有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的,按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报价浮动率记取;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无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的,参照招标文件重新组价;其中材料价格按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中的材料价格执行;若最高投标限价中没有,执行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采用的同期阜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信息价,阜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信息价中若没有,按造价管理部门备案价格执行;机械台班单价按上述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执行;人工费单价按安徽省最新政策文件规定执行。重新组价部分按最高限价与中标人投标报价的报价浮动率同比例下浮后进行结算。
三、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予以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调整材料范围:材料价值占单位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5%(含5%)以上且收录在阜阳市工程建设信息价以内的以及 ,其余不予调整。
以清单控制价编制当期信息价为基准价格,施工当月阜阳市工程建设当期信息价涨跌幅在±5%(含5%)以内不予调整,对超出±5%部分按清单控制价与中标人投标报价的降幅比率同比例下浮后进行结算
。
因发包人或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遇价格波动造成的价差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四、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材料价格调整及变更价款随工程进度款同期同比例支付。
五、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有以下三种方式:
(1)金融机构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六、本项目拟分包单位为: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中小企业)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内容占比为 %,其中 (小微企业)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内容占比为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如采用分包意向协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时填写,否则无需填写。)
七、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是否要求承包人获得优质工程奖:
¨是,承包人应获得 ,具体要求 ;
¨否。
八、关于绿色建筑(含装配式建筑)的约定。
按照《阜阳市绿色建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1)》(阜政办〔2019〕6号)和《阜阳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试行)》(阜政办〔2022〕1号)要求,本项目是否执采用绿色建筑(含装配式建筑):
¨是,具体要求 ;
¨否。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参照以下文本编制,各行业主管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由编制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造价咨询机构或设计单位进行填写)
2. 投标报价说明
投标报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进行报价。
3. 其他说明
3.1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的依据有:(由编制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填写)
3.2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单项工程组价汇总表、单位工程组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随同招标文件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3.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响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六章 图 纸
1. 图纸目录(详见招标图纸)
2. 图纸
(随同招标文件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一般标准和技术规范
1.一般标准和技术规范
1.1本招标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二、特殊标准和技术规范
2.特殊标准和技术规范
2.1根据设计要求,本招标工程中下列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相应符合下列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列出特殊的材料、设备、施工及相应标准和技术规范名称):
/
三、工程技术要求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目录
2.1投标函(含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2.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保证金
2.5投标报价书
2.6项目管理机构
2.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允许分包)
2.8资格审查资料
2.9、电子证照信息获取
2.10定标资料
......
2.1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对报价进行了认真测算,综合考虑各项风险后,
愿以人民币(大写) (¥ 元) 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工期 日历天。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承诺如下:
(1)我方拟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其项目经理资格为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投标人诚信承诺书)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在价款结算过程中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和投标人诚信承诺书的任何一种情形。
5. (其他补充说明)。
附录: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附录: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公司郑重承诺:
1.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
2.本次投标提供的资质证书、业绩及奖项等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否则,我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相关处理、处罚。
3.本次投标为我公司自行投标,未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未让他人挂靠投标。
4.未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未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5.未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6.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不违法分包。
7.如提出异议(投诉),对提供的异议(投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恶意异议(投诉);不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影响交易活动正常进行;否则,我公司愿意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相关处理、处罚。
8.本次投标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 (其他补充承诺)。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诉承诺
(项目监督部门)
我单位如对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提起投诉,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投诉事务或由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并做如下承诺:由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当将《投诉递交函》随同投诉书同时递交;委托代理人投诉的,应当将《投诉授权委托书》随同投诉书同时递交。《投诉递交函》或《投诉授权委托书》为投标文件内容,我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以选择其中一项详细填写,内容填写不完整,系否决投标条款(和放弃投诉条款),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
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的调查、处理。法定代表人三次以上不到监管部门指定约谈场所的,视为拒绝配合投诉调查。如我单位为投诉人,监管部门可以驳回我单位提出的投诉;如我单位为被投诉人,将承担对我单位不利的投诉处理决定风险。
有关示范文本如下:
(项目名称) 标段
投诉递交函
本人(姓名) 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电话 ,由我负责办理本项目投诉事务。我单位不再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有关投诉事务。如有他人以我单位名义办理该项目投诉事务,均视为冒充我单位人员,属招摇撞骗行为,监管部门应不予受理,有权对冒充人员身份信息予以曝光,并可凭此委托书代表我单位向有关国家机关报案,其法律后果由冒充人员承担。
办理投诉事务是指:1.投诉书的提交 2.投诉的陈述和申辩
3.投诉质证4.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事项的调查 5.投诉回复领取 6.撤回投诉 7.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 8.其他与投诉有关的事项。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投诉递交函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其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应与投标人单位数字证书(CA锁)内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一致(系同一人所签),投标人投诉时应持该投诉递交函,否则投诉不应受理。
(项目名称) 标段
投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 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已知晓投诉事项,本人电话 用于投诉沟通。现委托( 1名 2名)代理人,分别为:
1.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2.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为我方办理投诉事务授权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提起投诉,办理有关投诉事务。以上人员无权转托他人办理有关投诉事务,除以上人员外,我单位不再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有关投诉事务。如有他人以我单位名义办理该项目投诉事务,均视为冒充我单位人员,属招摇撞骗行为,监管部门应不予受理,有权对冒充人员身份信息予以曝光,并可凭此委托书代表我单位向有关国家机关报案,其法律后果由冒充人员承担。
委托期限:与投标有效期相同。
本委托书中办理投诉事务是指:1.投诉书的提交 2.投诉的陈述和申辩
3.投诉质证4.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事项的调查 5.投诉回复领取 6.撤回投诉 7.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 8.其他与投诉有关的事项。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1. 2.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其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应与投标人单位数字证书(CA锁)内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一致(系同一人所签),投标人投诉持该授权委托书,否则投诉不予受理。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2.3联合体协议书(如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等如下: 。
5. 联合体成员 为中小企业,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内容占比为 %,其中联合体成员 为小微企业,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内容占比为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时填写,否则无需填写。)
6.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2.4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
一、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相当于企业基本账户许可证的基本户证明;
二、保证金如采用转账或电汇,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转账或电汇凭证:
三、保证金如使用金融机构保函的,出具的保单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保函有效期同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如该项目投标有效期延长的,该保函有效期一并延长。
2、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投标人存在下列未履行相关投标义务情形之一的,我方在收到你方提出的书面索赔通知以及本保函原件后,在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累计总额不超过本保函约定的保证金金额。
(1)投标人拒绝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你方签订合同;
(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或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者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担保;
(4) 招标文件约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具体见招标文件约定)。
2.5投标报价书
¨ 公路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农田建设工程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投 标 总 价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大写): (以元为单位)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投标人后期投标报价浮动率的计算按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投标报价浮动率 =【投标报价-不可竞争费(暂估价、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不可竞争费(暂估价、暂列金额)】*100%(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备注: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包含在报价让利中,不参与投标报价浮动率的计算。
2.6项目管理机构
2.6.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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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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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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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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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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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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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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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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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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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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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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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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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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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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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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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本合同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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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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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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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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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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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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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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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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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允许分包)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分包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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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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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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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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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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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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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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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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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造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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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做过的类似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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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为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工程。
表后附分包人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如有要求)等。
日期: 年 月 日
2.8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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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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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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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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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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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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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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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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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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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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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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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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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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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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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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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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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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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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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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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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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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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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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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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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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保险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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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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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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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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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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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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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如发生合法变更、重组、法人名称变更,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审批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业绩、奖项等具备继承性。
2.9、电子证照信息获取
1、资格审查所涉及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主要人员证书等相关证照,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2.10定标资料
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自行设定,但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对应。